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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合同七篇精选,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合同七篇精选

餐饮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

  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

  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餐饮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餐饮合同 篇3

  姓名:

  性别:

  编号:

  ××员工餐厅隶属于××××公司,本合同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制订,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厅员工。

  ××公司员工餐厅(以下简称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录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甲方录用后,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但因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而被辞退,甲方不发给补偿金。在试用期间,如发现隐瞒过去的不良行为或患有不适合在大厦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合同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第三条

  员工职责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动乙的工作。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听从调动,服从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指标和任务,认真执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内受雇于其他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兼职甲方以外任何职务。

  第四条

  工资福利待遇:乙方在试用期间和转为正式聘用职工后的工资和资金按其工作岗位和甲方的工资标准及奖励办法发给。

  1.按国家规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共22天法定有薪假日。

  2.按甲方规定享受有薪年假。

  3.婚、产、丧、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时(不含吃饭时间)工作制。乙方应在政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如需加班加点,按甲方规定,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或发给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本人平日加班工资的200%.

  5.病假需取得甲方医务室的病假证明或医院证明,病假工资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6.乙方有正当理由,可请事假,请事假必须经过申请批准,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乙方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员工因患疾病,病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医疗保健、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奖惩:乙方工作优良、业绩显著,甲方可根据奖惩条例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如违反本合同和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直至解除合同。亦可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解除合同须征得工会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内,若提前辞职,应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七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凡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甲方营业条件变化而多余的员工,又无法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乙方。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但需提前一个月递辞职申请书。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年限的,须按甲方规定退还培训费),但不享受补偿金。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职的,按除名处理。

  3.乙方在合同期内达不到公司规定的员工职责要求,经甲方做工作仍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补偿金。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屡犯错误不改或触犯国家法规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贴金。

  5.合同期内,乙方如遇离退休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参军、支边、扶贫等情况,甲方应给予大力支持,并保留乙方继续工作的权利。合同内容自批准之日起自行中止。

  6.凡是解除合同的员工均要退还由甲方分配给本人的住房。

  第十条

  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按国家及省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3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不能解除合同:

  1.员工在本企业内因工伤、职业病,被劳动鉴定部门认识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期满不能辞退,甲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2.因病或非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在孕、产、哺乳期内合同期虽满,合同亦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第十二条

  由于无法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劳动合同内容不能全部履行或完全无法履行,届时可根据情况经双方协商更改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合同可自动顺延或重签。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的《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需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和工会三方同意。合同内容如与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工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各项条款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劳动局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合同 篇4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同标的:乙方的合同履行期内向甲方供应甲方经营生产所需的物资(详见报价单):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商店、经营部)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供甲方备案。

  2、甲方需提前

  3、若乙方所供货品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更换甲方所需货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4、乙方所供合同标的卫生、质量、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如因合同标的本身质量或相关系的包装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5、验货方式的约定:乙方应按照交易习惯或通用方式,以及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甲方对未包装或便于直接验收的标的,可以直接验收;对于包装完整,不便于直接验收的标的,甲方在保证经营的前提下未直接验收的行为不能视为甲方对标的验收合格。若开封后,发现合同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包括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7、乙方必须在甲方合理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到位(时间:),迟到30分钟内,甲方对乙方按当日供货金额的15%处以罚款。迟到60分钟内,甲方对乙方按当日供货金额的处以罚款,迟到60分钟以上,甲方对乙方按当日供货金额的处以罚款。

  8、货价格在协议期间内双方严格执行,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动而擅自更改。乙方应在约定价格履行期完毕前5天,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报价单,交由甲方审查确认并通知乙方后,方可执行新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按自方拟定价格进行验收和结算。

  9、双方在协定好的供货品牌、质量及规格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供应,若乙方所供商品有变更必须在约定到货期前天通知甲方并说明具体情况,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擅自更换所供货品,甲方有权退货;对于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11

  12、双方协商所定的结账时间,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否则甲方按/日的滞纳金赔偿乙方。

  13、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需交给甲方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乙方没有违约的,甲方应全额退还违约金;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情况扣除相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另外支付违约金。

  14、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甲方财务对、结账,如未按规定时间对、结账甲方可对乙方罚款/日。

  15、其他约定内容:

  四、合同期间:

  本合作期限自年月,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同 篇5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xxxx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xxxx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xxxx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餐饮工作岗位 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月工资为rmb 元;甲方依据经济效益支付乙方奖金及补助。

  第七条 甲方每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六、劳动纪律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一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根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危及公共食品卫生安全法律的行为;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5.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累计旷工2天以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七条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按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

  1)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及赔偿金。赔偿金的范围包括:

  (1) 甲方为乙方录用劳动直接支付的费用(床上用品费、健康证办理费等相关费用)。

  (2)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 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其它约定:

  1)乙方保证提供的个人证件均为真实和有效的证件。经查实若乙方提供了虚,甲方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相应职称的福利待遇;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被甲方除名的,甲方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当月工资为标准,支付通知补偿金给对方。

  九、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十八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第二十条 合同未满,未经书面许可,经理,厨师以及以上级别人员,一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岗位,违约者统一支付企业年经营额1%的经济损失。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员工手册)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餐饮合同 篇6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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