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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工作时间2.1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星期一~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企业考勤管理制度汇总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企业考勤管理制度汇总4篇

篇一 建筑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工作时间

  2.1 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 星期一~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星期六上午8:00-11:30。

  3、日常考勤

  3.1 部门实行电脑化指纹考勤,卡机由考勤员统一管理。员工每天上、下班按规定打卡(每天四次,加班另计)。

  3.2 因公外出、病假、事假或其他理由不能按时打卡者,必须出具经有关领导签批的书面说明或假条。否则,视情况而 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3 长期派出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的,由外派负责人出具书面说明,交考勤员存档,作为考勤依据。

  3.4 忘记打卡者,须在上班1小时内到考勤员处解释原因并申报登记,否则,视情况而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5 考勤员每月对员工考勤数据进行检查,并将考勤机系统生成的考勤记录表及时反馈给员工。

  3.6 员工每次打卡需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 考勤机记录为准。

  3.7 遇停电考勤机不能正常打卡,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因考勤机有误不能正常打卡的,要及时反馈给考勤员,由考勤员做 好记录。

  3.8 考勤系统记录无故有一个记录空缺,按迟到、早退处理;若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也无当日申报原因的按旷工处 理。

  3.8 因外出工作无法打打卡的,须在事后到考考勤员处解释原因并申报登记,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若上下班均无打 卡记录,也无当日申报原因的按旷工处理。

  4、迟到与早退

  4.1 迟到的规定:

  员工须于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并即刻进入工作。

  4.1.2 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4.2 早退的规定:

  4.2.1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4.3 每月迟到或早退第1-3次点名批评警告;第4-5次则每次扣罚50元;第6次以上的则每次扣罚100元。

  4.4 每月忘记打卡不超3次点名批评警告;第4次起按旷工半天论处。

  5、旷工

  5.1视以下行为为旷工:

  5.1.1 未按照部门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的。

  5.1.2 虽办理请假手续、但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不到岗上班的。

  5.1.3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因私事自外出达2小时以上的。

  5.1.4无故违反迟到或早退的规定,分别计为旷工。

  6、请假的程序

  6.1 请病假、事假、工伤假、婚假等,须提前1日办妥请假手续。

  6.2 因急病和急事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须在上班30分钟内电话通知负责人,上班后到考勤员处办理补 假手续。

  6.3 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填写书面的《员工请假单》,《员工请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经理签字批准后,报考勤 员处备案。

  6.4 凡没有填写书面的《员工请假单》并报请批准或请假没有批准而未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7、 加班管理

  7.1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200—300元的处罚。

  7.3 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3.1 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3.2 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3.3 加班事后须到考勤员处填写《员工加班单》,以作计算加班工资凭证。

  7.4 因工作需要,需要长期外派工作的,不计加班考勤。

  7.5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星期一~五下午19:00前的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包括中午),星期六下午14:00前的上班时间以外的 延时工作时间(包括中午)。

  7.5.2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3因公差旅期间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4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6 加班工资计算:

  7.6.1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元/小时的加班工资。

  7.6.2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元/小时的加班工资。

  7.6.3 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考勤制度检查

  8.1 考勤员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员工考勤纪律,发现违犯考勤制度的现象,有权作出扣罚处理

篇二 建筑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1 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假期的审批。

  2 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 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 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 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 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 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 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 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 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篇三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5.5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遗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3.7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3.2.4 /3.2.5项处理。

篇四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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